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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為民服務,充當護花使者
2012
05/23
09:52
警消新聞
羅文堅
宜蘭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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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3 09:52
警消新聞 羅文堅 宜蘭縣 報導

三星分局福山派出所警員陳愷又、謝國琳,於101年5月14日21時45分許接獲值班同仁轉報稱:有民眾至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助,陳、謝2員在外擔服聯合查察勤務,獲報後立即火速返所了解民眾所需警方協助之請求,經民眾楊○○(女,電:0981874116)與女性友人說明得知為渠等2女為異鄉遊客人生地不熟,遠從台南騎乘機車北上欲至本縣大同鄉棲蘭山莊遊玩,因時間上掌控不當,導致天色昏暗已近深夜又需行走山路,使渠等2女心生恐懼且在求救無門之下,方至派出所請求協助,福山派出所陳、謝2員一聽完民眾心聲,腦海即浮現著分局長時常耳提面命我們同仁對民眾要隨時秉持同理心,遂二話不說立即充當起護花使者,一路護送楊等2女至棲蘭山莊休宿,路途中還時時關心他們精神及體力上能否負荷是否需

要小憩片刻等感同身受之心意,楊等2人對警方盡心盡力之幫助,表示萬分感謝之意。

三星分局黃分局長志祥表示:警察是人民的公僕,保護及服務人民為警察首要任務,要把民眾當作是自己的家人,做到警民一家親,並秉持身在公門好修行的觀念,扮演好警察的角色。

上傳時間:2012-05-2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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