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劉嫌到案後坦承持有改造手槍,警方訊後將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罪嫌移送法辦。(記者王時榮攝)
高雄市三民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於101年5月9日0時40分許接獲通報:高雄市三民區麥當勞前明誠二路與明仁路口有聽到兩三聲鞭炮聲響,警網立即趕赴現場,未發現有任何民眾聚集或受傷、財物損失之情形,另於現場路面發現三顆彈殼與一顆彈頭,疑為歹徒因故對空鳴槍。
三民二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現場周遭及案發前後監視錄影帶,從案發現場監錄系統發現有一男子穿著黑衣手持疑似武器對空鳴槍,經查附近民眾指稱並與監錄系統畫面比對,鎖定盧○遠涉嫌重大。警方連日來派員前往盧嫌住處及可能出入之處所探訪、埋伏守候,盧嫌自知法網難逃,遂於18日10時50分許自行攜帶案發時所持有之改造手槍一把、改造子彈二顆至鼎金所投案。
經查盧嫌於101年5月8日23時許,在高雄市三民區鼎力路陸橋上往仁武方向,騎乘重機車由西向東方向行駛,與另名騎乘重機車民眾發生車禍,雙方一言不合,便約定在明誠路大樂量販店前相約談判,之後又移至明誠二路與明仁路口麥當勞前談判,劉嫌與對方一言不合,遂拿出預備之改造手槍對空鳴槍3發,雙方因此一哄而散。
劉嫌到案後坦承持有改造手槍不諱,供稱該批槍彈(改造手槍一把、改造子彈五顆)是在兩三年前於高雄市中華路與十全路路口的跳蚤市場逛時,以新台幣20000元之價格向一名不知名之男子購買,本案經警方訊後將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