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行為易失控或膽大惡性連續「闖紅燈或狂飆行為」而肇事造成路人傷亡,「這種惡劣行徑所造成的結果卻由無辜的民眾來承擔,這絕對不符社會公平正義原則」,除了警察機關應本於職責嚴正執法外,更需藉由社會大眾的力量共同防制,以避免部分不守法或漠視法律存在的駕駛人一再發生酒後駕車傷及無辜,甚至毀了原有幸福美滿的家庭。這是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玉井分局分局長黃嵩琛對防範酒後駕車行為嚴正及誠懇的呼籲。
黃分局長指示所屬員警持續運用各種機會積極對民眾加強宣導酒後駕車可能造成的後果及肇事涉及的刑責,並要求執勤同仁取締酒後駕車惡性違規行為要採取「零容忍」的立場,嚴正執法,以維護轄區民眾出門在外「行」的安全,防範因酒後駕車造成無辜民眾傷亡事件在轄區發生。
根據玉井分局統計101年至5月中旬為止,在轄區因為酒後駕車引發交通事故的案件計8件造成10人受傷,酒後開車肇事者,本地或外地民眾都有,所以玉井分局表示: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對象,不分本地或外地民眾,只要被執勤員警攔查發現有酒後開車具體事證,一律嚴正執法,才能破除在地民眾僥倖心理,如5月12日夜間21時許,連續查獲2件酒後駕車案件,酒精濃度呼器值快要到達「公共危險罪」標準,處理員警表示:還好即時被攔檢發現並制止繼續開車行為,否則一定會發生交通事故,傷及無辜路人。更要使外地進入玉井分局轄區民眾感覺「抓的很緊」,以產生遏止效果,維護社區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玉井分局也指出:進入玉井、南化及楠西的主要道路都非常寬敞,車流順暢,如有酒後開車而發生肇事,傷亡會比較慘重,因此,該分局持續於重點時間或採機動方式於進出轄區主要路段規劃警力加強攔查取締勤務,強力貫徹酒後駕車取締作為,期能有效防制酒駕事故發生,營造優質交通行車環境。
玉井分局除持續嚴格取締酒後駕車之決心及提升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強度外,並呼籲民眾重視酒後開(騎)車之高風險,配合下列作為:
一、飲酒後搭乘計程車、公車等大眾運輸工具返家。
二、「指定駕駛」:參加聚會先指定、協調或推舉1位在聚會中不飲酒之親友或同伴擔任駕駛,負責載送親友、同伴返家。
三、代叫計程車:撥打110代叫計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