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於101年4月份,利用每星期五、六、日晚上22至4時,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勤務,併同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共計13次,經統計取締酒後駕車26件(含一般違規6件、移送法辦18件及拒絕酒測2件)。累計101年1至4月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工作,共計查獲140件(含一般違規42件、移送法辦91件及拒絕酒測7件)。
第六分局分局長張術論指出,民眾「酒後駕車」常見蛇行搖擺不定、行駛忽快忽慢、開車睡覺、逆向行駛、煞不住車、對「號誌」反應遲鈍、近距離跟車(很容易從後方追撞他人車輛)、忽略車燈的開關狀態、「飛蛾效應」(因為會往有燈光的地點靠近,開(或騎)車很容易自撞路旁的水銀燈而受傷),都是極度危險的駕駛行為,也很容易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破碎不可收拾的悲劇,因此,民眾應該引以為鑑。
第六分局轄區健康路、夏林路、金華路、中華西路及新興路段,是PUB、餐廳、海產店及娛樂場所較多的地點及路段,為有效防制車禍案件,第六分局將持續規劃勤務,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以免害人又害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