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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警察分局新聞稿-偵破恐嚇取財集團
2012
05/07
17:50
天眼日報記者
鐘罄樺
宜蘭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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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7 17:50
天眼日報記者 鐘罄樺 宜蘭縣 報導

何0宏等6人不法集團,意圖自己不法之所有,得知友人(未成年少女)在101年4月間與被害人發生性行為,竟以此為愰,佯稱被害人乾哥哥,要幫少女討回公道,在瞭解被害人電話與住家後,隨即以電話簡訊要求處理,何某等6人在未獲被害人善意回應下,旋即伙同不知情之該少女兄姐,於101年5月6日凌晨至被害人宜蘭市住處強押被害人上車談判,要求被害人交出鉅額賠償金額始能善罷干休,隨後即要脅被害人簽下面額各10萬元計30萬元之3張本票,才令被害人得以脫身。案經被害人報警,宜蘭警察分局分局長陳東成極表重視,要求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經埋伏順利查獲到何0宏等人之不法集團,並查扣本票證物,全案依恐嚇取財、妨害自由罪嫌移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查何0宏(男、71年次、有恐嚇取財、竊盜等刑案資料)、王0豪(男、71年次、無刑案資料)、簡0辰(男、80年次、無刑案資料)、羅0朋(男、73年次、有妨害性自主刑案資料)及其他兩名姓名不詳男子,其中何0宏101年3月間即以此手法不法獲利得逞,惟竟食髓知味,知悉與被害人未滿16歲之少女發生性行為恐有觸法之嫌,即邀集其他好友共同犯案,事後所得再分贓,本分局專案小組調查後又循線再追出1件同樣手法,不法所得20萬元之案件,此不法集團幸經本分局迅速偵破,否則恐有更多無知民眾受害。

宜蘭警察分局在此呼籲,若曾遭此集團恐嚇得逞之民眾能挺身而出報案,本分局必當依法究辦。

上傳時間:2012-05-07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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