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派出所警員仲躋教接獲民眾報案,報案人是一位王姓國中生,王生表示自己停放在林森東路的上學用腳踏車不翼而飛,一直向仲員哭訴,爾後不知應如何上學。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所所長陳敏藝得知後,立即指揮員警仲躋教及林奕辰前往失竊地點附近調閱監視器,終在林森東路街頭調到1名陌生男子竊取該腳踏車的影像,警員林奕辰利用家互訪查的機會,並透過本所轄內的里民所提供的監視器畫面,民眾在觀看監視畫面後,對這名男子身影會看愈熟悉,突然靈光乍現,「啊!這不就是剛出獄的賴姓男子(72年次)!」,隨後即前往賴姓男子住處找人並帶回派出所偵辦,並在林森東路一帶找到賴姓男子丟棄的腳踏車,警察的用心和效率,讓王姓學生免於無車上學之苦,並且全案依竊盜罪送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所所長陳敏藝表示:民眾安全之治安維護工作,是警察責不旁貸之事。本次員警透過落實查訪迅速破案,提升民眾居家的安全感,讓嘉義市民能過一個快樂安心的生活,更讓嘉義健康城市友善與精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