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項前科的35歲男子黃○男,於101年3月28日凌晨4時許,身著直條紋的黑褐色毛線上衣及褐色外套侵入王姓被害人住家竊取財物,王姓被害人發現後持調閱住家監視器資料向苗栗警察分局北苗派出所報案,經巡佐涂宴華、警員廖文正偵查後,發現監視器影像內之男子身影與列管的1名治安人口相符,鎖定黃男涉嫌重大,立即申請搜索票前往查緝,搜索時,當場發現黃男正身著犯案時衣服(直條紋的黑褐色毛線上衣),並於其住家3樓房間內另起獲1件犯案穿的衣服(褐色外套),黃男當場坦承犯案,偵訊後依竊盜罪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黃嫌於警詢時坦承偷竊皮包4個、皮夾1個、現金新台幣2萬5千元、佛珠1條及證件等物,除了將現金花用貽盡外,其他的物品都丟棄在苗栗市大崙國中旁大排水溝內。
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調查,黃嫌侵入王姓被害人住家當時,除了身著直條紋的黑褐色毛線上衣及褐色外套外,還頭戴紅色帽子及手提紅色袋子,但黃嫌於得手後為避免警方查緝,將頭戴的紅色帽子及手提的紅色袋子一起丟進苗栗市大倫國中旁大排水溝內,經員警搜出做案的直條紋的黑褐色毛線上衣及褐色外套,讓黃嫌想賴也賴不掉,偵訊後依竊盜罪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