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屏警逮捕槍擊嫌犯-查獲槍彈(記者高春霖攝)
日前發生在屏東市一名林姓男子遭槍擊案,屏東分局立即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於14日凌晨終於在桃園縣龍潭鄉不廢一彈,將開槍嫌犯蔡嫌逮捕,並取出手槍3把子彈40餘發及毒品50餘公克,經帶回偵訊後,依殺人罪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理制條例罪嫌移送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今年4月初在屏東市建華三街發生林姓男子,因對其好友蔡O安(男、無業、戶籍:屏東縣內埔鄉,有毒品、槍砲等刑案素行)之邵姓女友有輕浮言詞,致蔡嫌心生不悅,隨即取出隨身攜帶之手槍,近距離朝林男開槍後逃逸,造成林男右胸中彈受傷送醫急救,全案經屏東警分局報請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李檢察官仲仁指揮偵辦,由刑事警察局偵8隊,內政部警政署電信警察3中隊、屏東刑警大隊及屏東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終於在14日凌晨4時50分循線在桃園縣龍潭鄉租屋處,逮捕蔡嫌到案,取出手槍3把、子彈40餘發,及毒品50餘公克等證物,全案經偵訊後,依殺人罪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理制條例罪嫌移送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據警方表示:蔡嫌為逃避警方查緝,四處逃竄甚至租屋於龍潭鄉,在警方鍥而不拾積極查緝到案,本案全歸功於各單位的協調配合,才能在短時間內將蔡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