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來路不明物品當心吃上官司!警破獲資源回收場竊案
彰化市景宗街上一家資源回收場日前遭竊賊入侵,犯罪嫌疑人史○斌(男、59年次、彰化市人、有竊盜、搶奪刑案資料)趁著四下無人之際,潛入竊取被害人周○雄1顆市價約新臺幣500元的馬達,得手後隨即騎乘機車逃逸,並以明顯低於市價的新臺幣160元轉手賣給另一家資源回收場。案經被害的周姓男子向彰化警察分局中正派出所報案,警方立即調閱現場監視器循線通知史男及資源回收場負責人林○宗到場說明,並據以偵辦。
史姓嫌犯到案後,對上揭竊盜犯行坦承不諱,而林姓男子雖辯稱不清楚收購物品須登記、忘記是何人前來販售馬達等推諉之詞,然按刑法第349條贓物罪其行為恐難脫不法,全案依法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方除提醒商家及住家,在店內或住家附近裝設監視錄影器有助於防範竊盜案之發生,也呼籲民眾勿貪小便宜,收購來路不明的物品,小心因小失大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