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方當場查獲天九牌1付、錢幣盒3個、塑膠夾子40支、骰子196顆、帳冊1本、記事本1本、塑膠盒子3個、抽頭金830元等證物,遂帶案偵辦。(記者何才雄攝)
主持人李○琴意圖營利,於日前16時起,以每天新台幣1000元之薪資,僱用黃○瑋、沈○華擔任工作人員,由黃嫌擔任把風、觀看大樓監視器並持電梯磁卡開門帶領賭客進入賭場,沈嫌則負責賭場內理賠、發牌、收取抽頭金之工作,賭具天九骨牌、飯盒、檳榔、香煙、茶水等均由李嫌提供,該處所頂樓(高雄市三民區大豐二路○○巷○○號12樓)係李嫌以每天7000元租金,向黃嫌承租作為賭博場地供賭客賭博之用,賭場經營方式由在場賭客持牌,其中一人為莊家,以點數大小與莊家對賭論輸贏,莊家以一比一之賠率與其他賭客賭博財物。抽頭金以莊家與賭客所贏金額百分之2抽頭,賭場開張2天共抽頭獲利8830元。
案經三民第二分局偵查隊人員接獲線報後立即進行查察監控,發現該址(高雄市三民區大豐二路○○巷○○號12樓)出入分子複雜繁多,確有經營職業賭場跡象,遂於101年04月05日20時20分許,經黃嫌同意執行搜索,當場查獲李、黃、沈等3嫌及賭客簡○○等12人,並起獲天九牌1付、錢幣盒3個、塑膠夾子40支、骰子196顆、帳冊1本、記事本1本、塑膠盒子3個、抽頭金830元等證物,遂帶案偵辦。
經詢犯嫌李○琴等3人均坦承上揭犯行,全案偵訊後分別依賭博罪嫌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警方呼籲,少數不法分子乘機經營職業賭場牟利,警方將加強查察取締,一經查獲,絕不寬待,依法嚴辦,以杜絕賭博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