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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上路 遭警查獲 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2012
03/31
22:50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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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31 22:50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56歲張姓男子與三五好友,酒酣耳熱之後騎乘機車,遭警方查獲送辦。

仁武分局鳥松分駐所所長林森松及警員陳幸富等2員,於昨日晚上9時許,巡邏途經鳥松區中正路,見一男子騎乘重機車左右搖晃疑似酒駕,立即前往攔查,發現該男子滿臉通紅且渾身酒氣,經呼氣酒精濃度測試後,其酒測值為1.23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據了解張男下班後與朋友在海產店用餐並飲酒,返回鳳山住處時途中遭警方查獲。仁武警分局長張博文呼籲民眾,為了您自身的安全,以及維護其他用路人的權益,『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快樂出門,也要平安回家,不要讓一時的歡樂,斷送自己及家人未來的幸福。

上傳時間:2012-03-31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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