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刑警大隊19分隊於100年9月間查獲毒品案,依嫌犯指證,向上追查毒品來源,經多次跟監、埋伏後確認情資無誤,遂由偵七隊19分隊組專案小組偵辦,並報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李怡增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經長期監控、蒐證,雖多次執行查緝行動,惟該販毒集團十分狡猾,時常變換藏匿處及聯絡電話,專案小組仍不氣餒,於101年3月29日見時機成熟,即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聲請搜索票,經埋伏多時,趁嫌犯返租屋處出電梯時予以制伏,並帶同至住處執行搜索,查扣販毒所得新台幣9萬900元、第一級海洛因26.68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3.28公克、安非他命吸食器及販案手機、電子磅秤等贓證物。
本案主嫌陳OO為高雄地區知名毒販,時常變換藏匿處及聯絡電話,專案小組費盡心思,誓將其逮補歸案不可。專案小組蒐證發現陳嫌行蹤極度神秘,為逃避警方查緝,出入大樓皆搭乘計程車,並將門口門牌號碼拔除放於屋內,成員隨時監看大廳監視錄影來過濾訪客,訪客進入大樓皆在其掌控中,想藉此逃避查緝,惟仍遭突破,當場人贓俱獲,有關毒品來源正擴大向上追查中。
警方呼籲民眾,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無知或好奇,嘗試毒品,對於同儕提供毒品之誘惑要斷然拒絕,堅持到底,勇敢向毒品說「不」,以免身繫囹圄,斷送一生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