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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警方主動出擊,1天逮2件銷贓案件
2012
03/29
09:38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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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9 09:38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鳳山分局偵查隊同仁於鳳山區博愛路上發現詹○雲騎乘機車承載大量不明物品,東張西望又鬼鬼祟祟的,行跡十分可疑,於是一路跟蹤詹嫌進入資源回收場,發現詹嫌拿出鋼筋、板模固定片、板模螺絲等物品正與老闆議價,於是上前盤查;詹嫌一聽警方表明身分,立即將贓物丟棄於磅秤上,跳上機車打算逃逸,不顧警方以警車圍捕還衝撞警車,最後本隊同仁一擁而上將其制伏,才讓詹嫌束手就擒。

文山派出所警員於行經文德路時,發現利○璋和另一名駕駛小客車,一人騎乘機車在前,看起來行跡十分奇怪,尾隨後發現2人進入資源回收廠內,變賣的卻不是破銅爛鐵,而是一臺嶄新的冷氣機;警方上前盤查打算駕駛小客車離開的利嫌時,另外一名嫌犯馬上騎乘機車逃逸。果然,當警方詢問利嫌所駕駛的小客車及冷氣機是從何而來時,利嫌均支支吾吾,很快的警方聯絡上車主確認是贓車後,利嫌方坦承犯下汽車及冷氣機竊盜案。

本次查獲銷贓案件被害人均未向警方報案,而是警方主動出擊,才發現竊盜、贓物等犯罪。本分局強調,搬運、寄藏、買賣、收受贓物是贓物罪,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當舖業者或其他各種買賣、寄存、修配業等業者如果發現來路不明物品,不立即報告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30,000元罰鍰,情節重大者甚至面臨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另外高雄市政府將針對此種情形制定相關法規加重處罰銷贓管道,在此呼籲相關行業的業者們除了要自律外,更要小心來路不明物品,以免觸法。

上傳時間:2012-03-29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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