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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林園警分局連破二民宅化身銷魂窟
2012
03/16
00:21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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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6 00:21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圖:高市林園警分局在大寮鄉義和路查獲民宅內經營色情場所(記者向文娟攝)

 

在高雄市大寮區高屏大橋附近的民宅,隱身二、三家俗稱私娼寮的色情營業場所,雖未豎立招牌,但附近居民與過往民眾均深諳其中門道,每當華燈初上、夜幕低垂時,昏暗的燈光下幾位濃妝艷抹的鶯鶯燕燕併坐在民宅樓下候客,識途老馬的尋芳客前往尋花問柳,業者以為藏身民宅內大賺皮肉錢,不會引起注意,不料還是遭轄區林園警方連續查獲二家經營色情場所,負責人及女服務生與男客均帶回分局調查偵辦。

林園警分局行政組為端正社會風氣,於日前展開掃蕩,分別在大寮鄉義和路及鳳屏二路查獲二家以民宅為掩護,實則暗藏春色的涉營色情場所。本月7日晚間22時許由組長高英豪率員在義和路某民宅,查獲二對正在房間內從事性交易的男女,由於勤務布署妥適,在二樓9號房從事性交易的68歲何姓女子,及11號房的56歲葉姓女子與男客在房內翻雲覆雨,均渾然不知警騎已掩至門前,警方亦不好意思敲門取締,待其性交易完畢打開房門後,查獲已使用過之證物保險套,二對男女只好坦承犯行,而在場的林姓負責人則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

另於13日晚間警方突襲位於鳳屏二路原義和旅社的私娼寮,員警入內查緝時,鍾姓負責人驚覺警察臨檢,按下警鈴通知正在二樓房間與男客從事性交易的32歲陳姓女子,陳女為躲避查緝,竟匆忙自跨坐在男客身上躍下,衣不蔽體衝出門外,但為行動迅速的員警攔截查獲,而鍾姓負責人雖辯稱對每次性交易費用800元未從中抽佣牟利,僅收取賣淫女子月租房間5千元,仍依意圖營利妨害風化嫌疑移送法辦。

林園警分局長戴誠兵強調,不容許不法業者暗中經營色情營業,除依法究辦外,將加強不定時的臨檢勤務,以遏阻色情蔓延的氣燄,還給居民乾淨的生活空間,並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而挑戰公權力。

上傳時間:2012-03-16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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