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分局新生所警員胡高子賢於101年03月07日12時至14時擔服待服勤務時,於12時55分接獲勤務中心通知在宜蘭市中山路五段大坡路口有一名失智老人欲搭乘公車但不知要往何處,請求警方協助。員警到場後發現該名老人欲治療腳痛,因而搭乘公車去買藥,但該名老人無法告知要前往的地點,使客運司機無法載送,故請警方協助。
員警了解狀況後,先安撫該名老人情緒,並詢問其姓名等資料,但該老人也不知姓名,固員警先將該名老人帶所內休息,並先聯繫轄內仁愛之家有無老人獨自外出,經過特徵比對後,確認該名老人為仁愛之家潘O謹老太太(22年次),並請仁愛之家義工鄭O月至所將潘老太太接返仁愛之家。仁愛之家義工鄭惠月對於警方主動熱心為民服務之舉,表示感謝及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