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黃O萱因故離家出走,家屬在得知黃姓少女離家後,心急如焚,茶不思飯不想,天天到黃姓少女可能去處找尋,數日下來均未有所獲,除報警協尋外,苦無對策。於101年02月21日18時05分,保安警察大隊黎明中隊小隊長黃博建、警員吳國英、林宮榮及葉世安等4員執行巡邏勤務時,在高雄市小港區宏平路與金府路口,見黃姓少女在網咖前徘徊,員警遂驅前瞭解,當時黃女企圖掩飾其真實身分,向員警虛報其親戚之姓名,經執勤員警核對發現並不符合,又見黃姓少女說話吞吐不清,心想必有隱瞞,後經員警苦口婆心勸說下,始道出其真實姓名,經查為協尋人口,員警為免其繼續流落街頭,遂先行帶隊照護,並儘速聯絡家屬,惟其母親表示無法親自到隊領回其女,員警遂親自護送返家,家屬看見黃姓少女平安到家,心中一顆大石始放下,對於警方能找回其女兒,促成一家團圓,深表感激。
黎明中隊小隊長黃博建、警員吳國英、林宮榮及葉世安等4員,得知家屬困難處而不推托,主動護送黃姓少女平安返家,為民服務精神,實有助於增進警民關係,並提升警察之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