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羅東警察分局冬山分駐所警員劉原旭、周世銘101年2月19日19時50分許由民眾游○○(女、42歲、住宜蘭縣五結鄉)告知其夫簡○○(45歲)因家中經濟問題意圖自殺。案因緊急經調閱行動電話基地台得知該男發話位置所在地在宜蘭縣冬山鄉冬山路段,員警遂於冬山路段找尋約10分鐘遍尋不著,周員(為當地派出所資深員警)靈機一動,研判該民極可能在冬山河森林公園處,遂再與劉員火速前往冬山森林公園尋找,果不其然於該處發現該男座車,並於車內發現簡男已飲完一瓶高粱酒及數十顆安眠藥,於是立即請求119將其送醫急救。
二、劉、周二員熱心協助救護就醫,游女對其二員能即時尋獲其夫並迅速將其送醫救護挽回性命深表感激,再三言謝。
三、羅東警察分局分局長李忠萍表示:為善者,不一定要求得回報。對分局同仁能充分發揮深根地方之能力,迅速掌握資訊、正確研判,進而救人一命,深表肯定之意。除表揚辛勞同仁外,並要全體同仁時時做好為民服務工作,建立良好警察形象,讓民眾對警察滿意度再次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