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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誇張!男子酒後放火燒2百萬
2012
02/27
23:20
田進山
台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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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7 23:20
田進山 台南市 報導

圖:這名57歲的林姓男子放火燒毀國幣,還差點釀成火災,不但觸犯公共危險罪,要處7年以上徒刑。(記者田進山攝)

 

圖:經警消滅火清點,初估有51萬1000元可辨識,另被剪成兩半的有1萬元,完整未被燒的只有5萬元,換句話說,可能有上百萬元給完全燒毀了,但實際燒毀金額仍待鑑定。(記者田進山攝)

 

台南市新化區一名林姓男子,疑似心情不好,一個人在家裡喝悶酒,竟然拿起打火機燒錢排遣壞心情,將200萬元的千元大鈔燒個精光,只剩不到60萬元可供辨識,針對鈔票毀損的案例,法務部調查局鑑識科學處表示,只要紙鈔毀損面積可供辨識,還是可以兌換鈔票,但若已經被燒成灰燼,可能就沒有辦法兌換了。

26日晚上近7點,警方據報到場,發現房內一片零亂,酒瓶散落一地,整疊千元鈔堆放在床邊,已被燒的焦黑,原來這名57歲的林姓男子,疑似酒後心情差,竟然隨手拿起打火機點火燒錢,鄰居聞到煙味趕緊打電話報警。

獨居在台南市新化區的林姓男子,借酒澆愁愁更愁,竟然異想天開燒錢來排遣壞心情,兩百萬元的千元大鈔被燒的剩下不到60萬,但男子不但不心疼,還不斷向警方炫耀他手上的金戒指,直到酒醒後,警方詢問為何要燒錢,男子完全不在乎,直呼開心就好。

針對紙鈔被毀損的案例,台銀人員表示,目前只有處理過變成小碎片的紙鈔,只要辨識面積夠,還是可以兌換,但這項費工的「救鈔」工作只有法務部調查局鑑識科學處才能處理。

燒錢的男子雖然有多名兄弟姊妹,但很少往來。前陣子賣掉一筆土地,進帳約三百萬元,放火燒錢不但差點釀成火災,觸犯公共危險罪,毀損國幣部份,則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來辦理。

上傳時間:2012-02-27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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