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新城分局崇德派出所所長林金章日前接獲檢舉情資指稱,位於秀林鄉崇德村11鄰1戶民宅內,有非法擺設賭博性電玩供人把玩之情事,經多日佈線蒐證,確認賭博電玩擺放位置後,於是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率領派出所員警金統啟、蔡金昇前往臨檢取締,當場查獲31歲的江姓嫌疑人涉嫌非法經營賭博電玩,員警雖未於現場查獲民眾有把玩賭博電玩之情事,但在房間內共查獲「滿貫大亨」、「玖龍BAR台」等非法賭博電玩,起出賭資6千餘元,隨即將江姓負責人帶回分局偵訊,並將所查獲之賭博性電玩運往派出所查扣;全案經偵訊後,依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15條、22條以及刑法第266條賭博等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江嫌在警訊中供稱,該賭博電玩係其吳姓小學同學所寄放,約1個星期會前來收取賭資,由2人五五分帳,電玩則擺放在廚房後方的房間內,由布簾隔開,禁止非賭客進入。
新城分局長指出,日前才在秀林鄉和平地區查獲賭博電玩案,本日再接再厲又在同是原民居住的部落查獲本案,分局長林清圳慎重表示,賭博性電玩場所是製造治安亂源之一,取締違法電玩賭博可斷絕犯罪根源,是預防犯罪的重點,希望不肖業者不要心存僥悻心理,警方將全力持續掃蕩,以維社會善良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