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岡山警服務貼心-拾得物拍照上傳,便利民眾查詢。
2012
02/15
09:48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293) | | | |
2012-02-15 09:48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岡山警察分局為了方便民眾找回遺失物品,特於岡山分局全球資訊網網站增設「拾得物認領專區」,由偵查隊將民眾送交警察單位之遺失物逐一編號,並拍攝相片存證,然後張貼於岡山分局全球資訊網網站/「拾得物認領專區」,供民眾指認招領,期有效能將拾得(遺失)物全數發還與失主,民眾前往警察機關領取拾得物時,應攜帶個人身分證及印章,如委託他人代領,應攜帶委託書,於週一至週五之行政機關上班時間,到岡山分局偵查隊領取。

岡山分局分局長劉勝元因為體認民眾遺失財物之後,心急想要立即找回之心情,所以相當重視遺失物之發還率。有鑑於國內網路日益普及,特地利用網路之便,請偵查隊將民眾送交岡山分局各所、隊之遺失物透過網路逐項公布,方便遺失物品之民眾上網找尋,堪稱便民之一大措施,希望民眾多加利用,也希望拾獲遺失物品之民眾務必將拾獲之財物送交警察機關,避免因為侵占遺失物而觸法。同時也提醒民眾不要貪小便宜,明知沒有遺失該項財物,卻因為貪小便宜而向警方謊報為財物之所有人,而將不屬於自己遺失物領走,都有觸犯刑法「詐欺」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之虞。

上傳時間:2012-02-15 09:48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林永明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