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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東港警分局呼籲重法治–路權優先–停車有序
2009
02/21
23:07
蔡秀芬
屏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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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1 23:07
蔡秀芬 屏東縣

屏東縣東港警分局長李民勝在去(97)年7月2日上任後,先後積極致力改善東港鎮中(正)央市場週邊交通秩序目前已達成效,並頗受地方人士一致的好評。

然據民眾多方反應東港鎮中山、中正路段在上下班或用餐時間多有部份用路人任意將汽、機車停放於慢車道或逆向停車之情形。

東港警分局近一?表示,長久以來東港鎮停車問題及用路習慣一直為地方民眾感到擾亂的問題之一;用路人方便停車卻造成汽、機車駕駛路權被侵犯。員警表示汽、機車駕駛人任意停車,迫使其他行駛之汽、機車駕駛人因超車而與對向車輛發生擦撞之案例。尤見違規停車及任意停車所帶來潛在危險。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民國97年05月15日修正)第98條99條規定汽車、機車…略以行駛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

東港分局於即日起將於上下班、用餐時間分別編排8至12時、16至20時二個重要時段,加強中山、中正路沿線違規車輛之勸導與取締工作,以確保交通順暢還路於民。

李分局長呼籲用路人駕車行使道路應遵守法規之相關規定,尊重路權優先,多方禮讓才能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上傳時間:2009-02-21 23:07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蔡秀芬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