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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辦理98年度「目睹暴力兒童及少年個案處遇服務」
2009
05/21
17:22
古惠英
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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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1 17:22
古惠英 花蓮縣 報導

為避免目睹暴力兒童及少年產生情緒障礙及偏差行為特別結合花蓮縣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辦理98年度「目睹暴力兒童及少年個案處遇服務」,提供心理輔導與諮商等創新服務。

本方案服務對象為目睹暴力或曾遭受家庭暴力之兒童及少年,可經學校、地方法院、警察局、社會福利機構、鄉鎮市公所及社工員等轉介需接受服務之個案及民眾自行求助等。

服務項目有:(一)個別心理輔導及治療:針對有情緒障礙的目睹暴力兒童及少年,提供個別心理輔導與遊戲治療,協助覺察潛在問題,降低內疚及焦慮,促進其人格之健全發展。(二)團體輔導:針對有人際互動問題之目睹暴力兒童及少年,提供團體輔導與遊戲治療,協助學習建立合理的關係。(三)訪視輔導事務及電話諮商:改善父母與孩子間互動行為的認知,提供家庭訪視及電話諮商,協助覺察潛在問題,共同面對與解決問題。希望藉此改善目睹暴力兒童及少年對情緒的了解、認同,進而降低偏差行為的發生機率,並發展正向的人格。

花蓮縣民眾或各機構、相關單位如有個案需協助者,可與承辦單位花蓮縣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電話聯繫(電話:03-8339921黃雅芬社工員)

上傳時間:2009-05-2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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