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礁溪警方強力執法 期望德陽路「不聞拉客聲」
2012
02/09
16:23
警消新聞
李思璇
宜蘭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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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9 16:23
警消新聞 李思璇 宜蘭縣 報導

 

 

礁溪警分局礁溪派出所員警昨(8)日23時許於德陽路上的美洲旅社內臨檢時再度查獲一名31歲的潘姓女子與黃姓男客(55年次)違法從事性交易。經警方調查,該旅社負責人林○珠(43年次、宜蘭人)見男客上門後主動連絡潘女到場提供性服務,負責人林女除提供房間賺取休息費用外,並以媒介性交易方式從中獲利新臺幣500至600元,提供性服務的潘姓女子向警方坦承本身在台北工作,是為了賺取外快才決定從事性交易,並開出新台幣3000元的價碼,昨(8)日第一次上工就遭警方查獲,感到相當懊悔。警方將業者及男客與小姐分別以違反刑法妨害風化罪與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

由於該間旅社於去(100)年3月11日已遭警方查獲妨害風化案,該業者重蹈覆轍,知錯不改,礁溪警察分局長黃志祥表示,掃蕩色情行業是一場耐力賽,但警方執法的決心絕不妥協,將持續秉持強力執法態度依法掃蕩。針對德陽路一帶「春風吹又生」的色情業,除不定時規劃大型清樓掃黃勤務,並採日夜間及便服、制服警力不定時臨(路)檢,並指派專責警力派員站崗,結合行政、刑事、督察等成立探訪小組,擴大探查取締,以複式勤務作為遏止色情蔓延。期望「德陽路一帶巷弄不聞拉客聲」,改變民眾觀感,呼籲不肖業者,知所收斂,莫以身試法。

上傳時間:2012-02-0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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