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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友人陷害持槍尋仇 屏警聲搜查獲送辦
2012
02/07
22:53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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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7 22:53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一名陳姓毒犯去年因與友人細故發生爭執,持槍尋仇被警方查獲送辦,最近被法院判決3年半定讞,進而對害他被捉之友人心生不滿,再次持槍前往尋仇,屏東警方獲報後,聲請搜索票查緝到案,取出改造手槍一把、子彈11顆及安非他命毒品等證物,全案經警偵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罪嫌移送偵辦,讓他入監好好反省。

去年一名嫌犯陳O騏(44年次、有槍炮、毒品前科)因與林姓友人飲酒後細故發生爭執,竟持槍前往林姓友家中質問,林姓友人心生畏懼而向警方報案後,陳嫌遭警方尋線查獲送辦,最近陳嫌因收到屏東法院判決文書,須入監執行3年半,進而對當時害他被捉之林姓友人心生不滿,再次持槍前往尋仇,因當時林姓友人不在家中而返,屏東分局建國所所長詹天佐獲報後,立即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於02月05日10時持搜索票前往陳嫌位於屏東市復興南路一段231巷住處搜索,查獲安非它命吸食器、安非它命毒品二包(1.5公克),現場並發現清潔槍枝的通槍條及刷子、空彈殼等證物,但卻未查獲槍枝,警方在詢問陳嫌平時使用之自小客車停放何處時,陳嫌辯稱車子因缺錢已被他典當,但警方瞭解陳嫌生性狡猾,為逃避警方查緝,平時會將使用之自小客車藏匿他處,再以步行方式前往開車,故員警已先在其住處附近搜尋,經員警搜尋下,在離陳嫌家約2、3公里一處偏僻空地找到該車,故戳破陳嫌謊言,陳嫌才帶同警方在其車上查獲手槍一支及子彈11發、安非他命毒品1包等。全案經偵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罪嫌移送偵辦,被害人對警方積極查緝陳嫌到案,讓他免於生活在恐懼中,表達感謝。

上傳時間:2012-02-07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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