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前鎮街派出所員警,於101年01月28日受理自小客車失竊案時,依被害人在筆錄中的陳述於該車失竊地點,案經該所專案警員潘明煌、李鳴發,調閱周邊路口監視器,發現一部可疑的機車,經深入調查後,發現該部重機車涉有重嫌。
警員依據該線索,循線在鳳山區及楠梓區查獲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到案後坦承犯案,涉嫌在所轄內竊取1月28日失竊之自小客。案經警方深入追查後,該三名嫌疑人另涉嫌四起汽車竊盜案、住宅竊盜案及盜刷信用卡等六件案件。
警方亦發現該案陳姓主嫌因毒品及竊盜罪嫌通緝在案,張姓未成年女嫌被父親通報為失蹤人口,其父親到所後稱其女兒多次離家,本以為女兒跟男友在外生活無虞,但想不到是跟著陳嫌一同行竊。
該所員警於執行勤務時,盡忠職守且認真負責,特別於受理民眾報案時,能有同理心,站在民眾的角度去想,其積極認真的工作精神與態度,殊值社會大眾予以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