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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信義國小捷運站玻璃遭擊破案 嫌犯俯首認罪
2012
02/01
23:53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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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1 23:53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捷運信義國小站第1號出入口於101年1月29日凌晨發生之玻璃遭不明物體擊破1案,經過警方調閱周邊監視錄影鏡頭逐一分析比對後,確定案發時間為當(29)日凌晨4時32分許,經逐一清查案發前後經過現場及周邊之所有人車,循線於同月31日將涉案之紀姓男子繩之以法。

經查紀姓嫌犯(80年次,住屏東春日鄉)於101年1月29日凌晨1時許,由邱姓證人載同紀嫌、胡姓及廖姓證人等4人共同開車從屏東春日鄉住處至高市前鎮區PUB遊玩,於凌晨4時32分許欲返回屏東時,途中經過新興區中正路之信義國小捷運站1號出入口,坐於車內左後座之紀嫌,突然無預警的將隨身攜帶可發射鋼珠之空氣槍舉起向窗外射擊,導致該處之其中1面玻璃(約價值新台幣2萬5千元)毀損裂開,同車之邱姓、胡姓及廖姓證人亦因此受到一陣驚嚇。

紀嫌於案發後因害怕事情鬧大,隨即將空氣槍置放於胡姓證人住處,紀嫌到案後由警方帶同至胡姓證人住處起獲TAURUS牌空氣槍1枝、彈夾1個、鋼珠1個。

警訊中紀嫌表示該空氣槍係於屏東住處附近的道路撿到,未再涉及其它事件,目前除將紀嫌依刑法毀損罪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偵辦外,並將持續對該空氣槍之來源及是否涉及其它刑案逐一擴大追查。

新興分局在此特別提出呼籲,捷運為大眾搭乘之運輸交通工具,而其擊破捷運站玻璃,隨時可能導致路人通行上之危害,期望有此一惡作劇想法之人,不要以身試法,以免自害害人,共同維護市民行的安全。

上傳時間:2012-02-01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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