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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福時要注意公共安全~嘉義市境內全面禁止施放天燈
2012
01/31
23:05
天眼日報記者
曾春美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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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31 23:05
天眼日報記者 曾春美 嘉義市 報導

圖:嘉義市消防局籲請市民一同配合,在祈福時也要注意公共安全,宣導全面禁止施放天燈。(記者曾春美攝)

 

傳統習俗常會將施放天燈作為祁福儀式,然施放天燈屬於引火易致火災之行為,施放後具有無法控制之特性,與爆竹煙火施放時可控制方向及範圍不同。考量嘉市轄區人口及住宅稠密,加以轄內有諸多老舊社區及木造建築物等地理環境因素,天燈之飛火餘燼恐造成重大危害,一旦引發火災,後果可能會十分嚴重。基此,嘉義市政府業於100年9月26日以府授消預字第1005102582號公告,本市所轄行政區域任何時間,均全面禁止施放天燈,若有違法施放天燈者,將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為維護家園平安,市府消防局籲請市民一同配合,在祈福時也要注意公共安全,因天燈是採熱氣球的原理上升,主體之浸油金紙約可燃燒7分鐘,飛行高度約600到800公尺不等,飛行半徑約5公里,倘若因施放天燈造成火災或事故,不僅造成無辜民眾受害,施放者亦須擔負刑事及龐大民事責任。市府消防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有發現在嘉市境內有人違法施放天燈者,應即前往勸導或撥打專線119向消防機關舉報,以維護嘉義市公共安全。

上傳時間:2012-01-31 23:0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曾春美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