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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警分局執行路檢勤務查獲藥頭,酒駕男又撞進警攔哨 雙雙送法辦
2012
01/12
22:56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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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2 22:56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圖:警方執行路檢勤務查獲藥頭,酒駕男又撞進警攔哨 雙雙送法辦(記者蔡秀芬攝)

 

屏東警分局執行路檢勤務攔獲一名男子,坐高鐵由台北南下至高雄後,轉達計程車意圖到墾丁販毒之藥頭,警方正忙於盤查時,一男子喝到醉茫茫的撞進警方攔截點,而渾然不知,還好車速不快被交通錐堵住,警方依法將二人偵訊後,分別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由於年節將近,公司行號經常舉辦尾牙或聚餐活動,常常發生飲酒肇事情事,嚴重危害用路人之安全,警方為防止類似案件發生,特別規劃勤務應因,屏東警分局1月10日晚上23時至02時,在屏東市建國路下高屏大橋巷口處,即規劃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在0時30分許警方攔查一輛計程車時,見車上後座之男子,一直在閃避警方的視線,帶班巡佐張正信見狀,立即要求男子下車接受警方盤查,男子在下車時還故意將隨身之物放在車上,研判男子可能有攜帶違法物品,經警方查詢男子身份發現該男子為潘O樺(73年次,從事房仲業、有多起販毒前科),即在其身上查獲一包愷它命(約3.5公克,價值2千元)、及吸食大麻毒品煙斗一支,並在其隨身之行李內查獲大麻菸葉十包(每包約10公克、共90公克,價值逾10萬元)。

員警正在忙著盤查潘嫌時,後方立即傳來車輛碰撞聲,把現場之人嚇一跳,紛紛往路旁閃避,警方發現是一輛自小客車撞上警方攔截點的交通錐,還好車子被交通錐擋住停下來,員警向前立即查看該車,要求車上駕駛下車,經員警詢問駕駛有無受傷時,聞到該男子有濃厚的酒味,男子才向警方坦承剛才公司在高雄市中正路一家海產店舉辦尾牙聚餐,他喝了一杯高梁酒,因不勝酒力才衝撞警方所擺設的交通錐,經警方查詢男子為洪O進(60年次、有酒駕公共危險罪前科),經檢測其酒測質高達0.87毫克/公升,潘、洪二嫌經警方偵詢後,分別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屏東警分局分局長林長春表示:年關將近公司行號經常舉辦尾牙來慰勞辛苦的員工,但警方呼籲在聚餐飲酒前,應指定駕駛或請店家代叫計程車,以免因酒後駕車肇事危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及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1項1款或刑法第185之3條規定,得不償失。

上傳時間:2012-01-12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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