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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車道停車靠右側、安全有保障
2012
01/04
23:02
李春生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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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4 23:02
李春生 嘉義市 報導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112條規定,臨時停車、停車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單行道則應緊靠路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56條則規定,臨時停車、停車,不緊靠道路右側時處以罰鍰,因此設有快慢分隔島的道路,慢車道左側原本就禁止停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設置規則」規定快慢分隔島周邊劃設白色標線,全國一體適用,嘉義市不能自外於其他縣市,否則市民存有錯誤認知,在外縣市道路慢車道左側停車時,將受罰而不自知。本市快慢車道分隔島左側交通標線依法規已全數改為白色實線,本府先後已製作大量平面文宣發送及運用電子媒體跑馬燈進行宣導,並親赴嘉義市監理站向洽公民眾及講習駕駛人進行面對面宣導。

上傳時間:2012-01-04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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