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岡山分局於民國100年12月7日下午14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在高雄市岡山區菜寮路15之1號發現死者鄭○○雙手遭反綁、嘴巴遭塞入毛巾,證件散落地上,無生命跡象仰躺於現場一樓神壇大廳地上;市警局岡山分局經接獲通報後,現場立即實施封鎖,並由分局長劉勝元督同偵查隊隊長李明達及鑑識小組等人到場初步勘查後,並通報警察局鑑識中心派員到場支援採證,另本局刑警大隊偵八隊於接獲通報後在大隊長紀明謀指揮下馬上派員趕赴現場協助案件偵辦;復報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督同法醫師到場初步勘驗屍體結果,死者鄭國楨雙手遭反綁、嘴巴遭塞入毛巾,推定為他殺,本局立即成立1207專案小組積極追查嫌疑人,期能迅速破案以昭公理正義。
案經專案小組積極調閱清查岡山轄區路口2百多支監視器,並透過訪問現場鄰居、報案人,清查曾在命案現場租住過的房客等偵查作為,在路口監視器中發現作案歹徒車號,鎖定岡山轄區毒品慣犯呂○1人,至此偵辦方向轉而開始清查呂○的同監、同夥毒品慣犯等;惟案經擴大追查後,發現呂○3人強盜集團又涉及同(100)年12月9日及12日的計程車強盜案,,蓋因渠等犯案手法如出一轍,先將被害人雙手反綁、再於被害人在口中塞衣物防止呼救,進而強盜財物既遂;至此專案小組終於將強盜集團3人呂○(男、41年次)、黃○○(男、47年次)、陳○○(男、47年次)鎖定,專案小組同步於呂○等3人可能出現的地點埋伏查緝。
案經專案小組多日埋伏跟監,終於在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三路將殺人、強盜集團呂○、黃○○、陳○○等3人緝捕到案,同時查獲作案兇刀、作案時所穿衣物及所剩無幾贓款約新台幣2千元;嫌犯3人落網後於警詢筆錄中坦承強盜鄭○○等3名被害人,惟對為何殺害鄭某避重就輕,僅坦承係因房東鄭○○一直追討呂○所積欠之房租,呂○懷恨在心夥同黃○○、陳○○要教訓鄭某,且因缺錢購買毒品,知道鄭某月前購買一台二手車係以現金交易,以為鄭某身上有錢而起歹念,殊不知因口塞毛巾過緊使鄭某窒息而死。呂○、黃○○、陳○○等3人怕東窗事發,開始於高雄、台南地區逃竄,且因為毒癮發作受不了進一步鋌而走險,為買毒品於12月9日於高雄市區強盜計程車司機得手6千元,食髓知味後又於12月12日在高雄市楠梓區強盜計程車司機得手12萬元,惟強盜所得贓款都用來買毒品解癮,致渠等3人落網時身上僅餘不到新台幣2千元。
本案能偵破端賴專案小組細密分工、群策群力,一心為被害人伸張正義,始能迅速破案還給被害人公道,也避免該強盜集團繼續犯案,危害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