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參選人邱毅先生於12月20日14時30分在競選總部召開12月13日收到匿名恐嚇信函及12月18日19時40分其競選旗幟在高雄市文化中心西側(廣州一街)遭拆除毀損案,苓雅分局偵辦情形:
(一)高雄市苓雅分局專案人員依恐嚇信函寄件人之住址、電話(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電話3368333及高雄市新興區68號、電話0987654321),進行查察,發現前址、電話為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後址無此門號,研判歹徒係虛設寄出之住址及電話;另電話0987654321調閱申設人基資後通知到案說明,釐清是否涉及本案,俾利案情分析及偵辦方向。
(二)信函用紙以稿紙及高雄銀行存款單空白背面書寫,依其年份序號全面調閱近日進出銀行未填具而取單之可疑民眾。
(三)針對此2封恐嚇信函初步採獲之3枚指紋跡證,連同2封恐嚇信函指派專人送刑事警察局,就指紋、筆跡DNA等跡證深入鑑定及比對分析,務必將歹徒繩之以法,依法移送偵辦。
另於,競選旗幟遭拆除毀損部份,「立委邱毅競選總部」工作人員景大坤當時發現插於高市文化中心西側(廣州一街)花圃樹上之競選旗幟遭市府文化局技佐顏君琳等人拆除隨即報案,苓雅分局偵查隊、凱旋路派出所據報案後立即前往處理,並由「立委邱毅競選總部」委任景大坤對市府文化局技佐顏君琳等人提出毀損及違反選罷法等罪告訴,苓雅分局受理後依法通知到案,依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