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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警方北上掃蕩治平對象 淨化選前治安
2011
12/15
22:34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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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5 22:34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曾姓被害人於100年10月07日9時許在本轄明誠一路住家前發現所有自小客車遭不詳嫌疑人持槍射擊後擋風玻璃毀損後逃逸,經三民二分局偵查隊到場勘查採證,該部自小客後擋風玻璃疑有2處彈道痕,研判歹徒射擊2發子彈,子彈由後擋風玻璃貫穿椅背,無人受傷,嗣後被害人旋向本分局鼎金派出所報案。歹徒針對被害人所使用之車輛開槍,初步研判警告意味濃厚,由於該槍擊案發生於總統及立委選舉前,時機極度敏感之際,案發後本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趙期正檢察官指揮偵辦,務求及早偵破本案以杜絕不法份子於選舉期間再犯下其他影響社會治安之重大暴力犯罪。

案經該分局專案小組2個多月的調查蒐證後,發現犯案歹徒有二人,係隨機攔下計程車犯案,並由其中一名歹徒於計程車上控制司機以利行兇後接應開槍歹徒離開現場,另一名歹徒則穿戴便帽、口罩,並於下車變裝後前往被害人住處,持槍朝停放於住處前之自小客車開槍,事後迅速逃離現場,顯見歹徒事先計畫縝密;另據被害人指稱因標下台電深澳電廠拆除工程標案,而遭基隆地區何姓黑道份子索討高額之回饋金,何嫌先於100年05月期間親率2名年籍不詳男子至深澳發電廠工程之員工宿舍,向渠員工出言恐嚇要求支付金錢;並於100年09月15日何嫌再親率其手下(黃○麟、王○忠、林○宏、黃○井等人)至渠位於高雄市仁武區之公司丟擲汽油彈;警方綜合所掌握之情報及分析結果,乃將全案朝黑道份子索討工程回饋金不成而開槍恐嚇方向偵辦,並因正值選舉期間,不排除涉案歹徒可能鋌而走險,另受指示而犯下其他重大治安事件而影響選舉之進行。

案經警方抽絲剝繭,鎖定基隆地區之天道盟同心會長老級犯嫌何○○涉嫌重大,居幕後策劃整起槍擊案件,並指示犯嫌黃○○、林○○等人共同犯下本案,經監控近兩個月見時機成熟,於13日兵分多日,分別於基隆市、新北市等地拘提犯嫌何○○等五人到案,並起出作案槍械貳把、子彈83發、犯案時所穿戴帽子及衣物、聯絡之手機等證物。

犯嫌何○福等到案後坦承犯行不諱,並辯稱係因當時共同參與台電深澳電廠拆除工程標案投標的14家公司事先應允無論何公司得標均需支付新台幣兩億元之回饋金,惟被害人所經營公司得標後卻不願支付,渠因此曾多次前往工地、公司表達不滿,甚而率眾前往恐嚇及潑灑油漆,但被害人卻仍不為所動,乃於9月間先指示手下前往被害人公司投擲汽油彈,但卻仍未獲回應,故於10月間萌生犯意對被害人住處或所使用車輛開槍示警,企圖透過該手段達成恐嚇被害人交付財物之目的;警方詢後將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刑法第346條恐嚇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將主嫌何○○提報為治平掃黑對象。

值此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期間,本案之偵破顯示警方確有能力在最短時間內偵破影響選舉期間治安的暴力犯罪事件,遏阻黑幫勢力之猖獗,保護合法之企業經營者免受不法幫派之侵害,警方亦經持續掃蕩不法幫派及檢肅非法槍械,保護民眾及合法企業免受黑道威脅及傷害,並淨化選舉期間之治安。

上傳時間:2011-12-15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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