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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領取老農津貼資格者改投保國民年金65歲後每月最少領3000元
2009
05/16
17:58
謝美瑩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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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6 17:58
謝美瑩 高雄市 報導

老人家慌慌張張的到縣府請求協助「沒人跟我說,保了好多年的農保,竟然無法領老農津貼,現在超過65歲,連要申請敬老津貼也沒辦法了嗎?」、民眾來電詢問縣府「我爸下個月就滿65歲了,收到公所通知單才知道無法領老農津貼,現在退掉農保,來得及加入國民年金,確定可以領到3000元嗎?」,國民年金法自97年10月01日實施後,敬老津貼已合併入國民年金中,改稱為老年基本保障年金,97年10月01日已滿65歲者,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個人年收入50萬以下,不動產500萬(唯一自用房屋放寬至900萬),未獲政府全額公費安置者,可向勞保局提出老年基本保障年金每月3000元之申請;惟國民年金法實施後未滿65歲的民眾,須加保國民年金並按時繳交保費,才能在滿65歲後符合國民年金老年年金A式(至少3000元)給付之資格。

依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規定: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或87年11月12日以後加入農保者、抑或是87年11月12日前加入農保,於年滿65歲前曾斷保者,上述三種情況皆無法領取老農津貼;近日縣府發文給本縣各農會保險部索取保險人名冊之聯絡電話及地址,轉由公所國民年金審核員逐一針對近65歲無法領取老農津貼的農保被保險人,通知其無法領取6000元老農津貼,請慎重考慮於滿65歲前轉投國民年金,因國民年金係農保退保後才會自動加保,考量被保險人資料交換恐有時間差,故提醒無法領老農津貼的長輩,提早加入國民年金,以保障領取國民年金老年年金A式給付(最少3000元)的權益。

上傳時間:2009-05-1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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