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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熟男酒駕撞擊路旁車輛
2009
05/16
17:43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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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6 17:43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無業熟男與朋友豪飲,騎乘機車回家,不慎駕撞擊路旁車輛,經員警酒測超過標準值。員警初估遭法院判決罰金將超過12萬元,他後悔表示,屋漏偏逢連夜雨,大嘆得償失。

苓雅警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幹員執行巡邏勤務,於日前星夜在苓雅區中正一路與河南路口,見男子騎一部ISS-000號機車因精神不濟,撞擊路旁2小客車。遂予以攔查處理,該熟男洪0雄未帶身分證及行照,經施予酒測,濃度超過標準偵訊後移請偵辦。

觸法男子洪0雄〈54歲〉自稱當日前往獅湖國小附近公園中與朋友喝啤酒,約喝3罐後,改以藥酒助興,大概於14時40分離開。因急於回家,才冒險騎乘機車回家。員警告誡酒後的嚴重性遭法院判決罰緩及易科罰金恐超過12萬元,今如夢初醒,後悔莫及。

黃姓員警稱,於巡邏途中有民眾告知,於河南路有3輛車撞擊,3人下車理論。經攔檢發覺肇事洪0雄酒氣沖天,步履蹣跚,施予酒測,酒測值竟高達0.99毫克。

分局長邱銘光表示,為維護交通安全今後將持續取締酒醉駕車行為。並再次呼籲民眾酒後勿駕車上路,充分尊重用路者行的權利與維護行車安全,使廣大市民得享安全的通行空間。

上傳時間:2009-05-16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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