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一處出租公寓大樓出入複雜,轄區派出所加強該處巡邏時,發現二男從大樓出來行跡可疑予以盤查,在二嫌身上查獲毒品多包、電子磅秤、空夾鍊袋等物,並在其自小客車內查獲安非他命吸食工具等證物,全案經偵訊後依毒品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屏東警分局崇蘭派出所所長陳豐盛獲報轄區一處大樓出入人口複雜,於12月7日16時40分帶領所內巡佐孔慶玉、警員鍾化虎巡邏時,在屏東市徐州路大樓前發現有一老一少之男子從該處大樓內走出行跡可疑,經攔查該二男為黃O德(60年次、住台北市三重區、有槍砲及毒品等多項前科)及陳O山(48年次、住里港鄉、有製毒及吸食毒品多項前科),員警發現黃男身上口袋鼓起,經員警詢問口袋放置何物時,黃嫌自知難逃警方查緝,自行從口袋內取品1個黑色皮包內裝有1包海洛因毒品(約0.9公克)、3包安非他命毒品(約3.5公克)、1包空夾鍊袋、1個電子磅秤、安非他命吸食及2支手機等,另在陳男褲袋發現1顆搖頭丸,二人警方依違反毒品防制條例予以逮捕,並經由陳嫌帶同警方到停車處所起獲1組安非他命吸食器及裝有安非他命殘渣之夾鍊袋1只。
黃、陳二嫌經警偵訊中僅坦承持有及施用毒品,否認有販賣毒品情事,且辯稱今日來大樓是要找朋友,惟朋友不在家中正要離去,即被警察攔查查獲,全案警方依毒品防制條例,將二嫌移請偵辦。
分局長林長春表示:本分局對意圖販買或施用毒品之查緝工作從未鬆懈,呼籲民眾民眾若發現可疑人事物時,撥打110或當地派出所電話報案,警方必會迅速派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