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派出所女警林丹淇日前接獲一名民眾報案,指稱其放置於小貨車內的皮包,於卸貨之際因不注意遭竊嫌竊取,員警先行至現場幫助民眾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竊嫌係騎乘一輛橘黃色機車、頭戴白色安全帽,特徵明顯,林員即展開人肉大搜索,調閱轄內多數路口監視器尋找竊嫌逃逸路線後,終在竊嫌位於彰化縣田中鎮之住處,當場人車查獲。
警方表示,竊案現場附近小路繁多,監視器鏡頭又有死角、且多遠景鏡頭,雖有看見竊嫌的機車行駛經過,卻無法看清楚該車車牌。經過沿路勘查,請求民眾協助調閱多處民宅監視器,總算於斗六市文化路與大學路路口處發現竊嫌騎乘之重機車車牌,警方才得循線至竊嫌位於彰化縣田中鎮之住處逮人。
竊嫌表示,平日會騎乘機車從彰化至斗六吃飯,當日因見被害人的皮包放置於小貨車內,小貨車車窗拉下,車門亦無上鎖,趁四下無人之際才會臨時起意竊取被害人的皮包。所竊取之錢已買酒喝光了,其餘物品全都丟棄於彰雲大橋下的濁水溪裡。
斗六警分局長陳世寶呼籲民眾,「錢不露白、財不離身」,車門車窗一定要在離開時上鎖,財物才不會遭竊,白白喪失自己辛苦賺來的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