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高雄市推動無孔蓋道路提供市氏良好用路品質
2009
05/14
20:33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274) | | | |
2009-05-14 20:33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為提供用路人平坦、舒適及安全行車環境,工務局98年度度配合擴大內需針對港區聯外道路因重車壓損路段、重要幹道及各區零星路面破損進行大規模檢討改善,預計可改善全市120萬平方公尺達1/15道路面積,並選定3條示範道路民權、民族及沿海路試辦路面孔蓋全面下地15公分,並嚴格執行道路改善後之平坦規定,目前民權路已施作完成。

高雄市目前孔蓋數量達22萬個,平均每公里長的道路約有160個孔蓋亦即每6公尺至少有1孔蓋,而這些位於道路之人手孔蓋因道路負載、交通運輸、路面老化及管線挖埋,無法確實與道路齊平嚴重影響用路人的行車安全,而部份孔蓋幾年內均未曾開啟過更無留設路面之必要性,且以往於道路銑刨改善時,又往往受限於既有孔蓋而造成縱向波浪情形,因此本局配合擴大內需道路改善,選擇民權、民族及沿海路3條道路,試辦道路改善前即要求路面孔蓋先行下地15公分,經跟管線單位協商多次後同意配合辦理,總共3條示範道路可下地472個,目前民權路已完成,預計5月中旬辦理民族路改善工程。

對於非屬路面刨鋪工程範圍之孔蓋,工務局亦擬定改善策略,依照高雄市主要都市計畫所規劃之道路系統,依重要性以每季約20公里之道路長度逐步改善,初步以本市聯外道路如民族路、中華路及中山路等先行改善,再繼以主要道路及園林道路,總共可改善約200公里之平整度,期程自98年第2季起至101年第一季止總共3年實施計畫,每季改善後由管線單位將改善成果報請本局核備,工務局視需要至現地檢測,若有不符標準者依照自治條例之規定處以罰?。至於次要道路及一般巷道因分佈較零散則加強巡查如遇不平亦通知管線單位儘速修繕。

工務局為增進道路本身平坦度,已將平坦度標準列於道路鋪築之規範並嚴格執行,經孔蓋先行下地及平坦嚴格檢測,於民權路實施成效已獲初步肯定,未來將逐步推展至所有銑鋪之工程,以謀求用路人之最大福利。

上傳時間:2009-05-14 20:33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向文娟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