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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擴大照顧弱勢,放寬追溯納保
2011
11/18
22:56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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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8 22:56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王伯伯於99年9月15日滿65歲,在國民年金保險於97年10月開辦時,因為王伯伯年輕時曾領取軍保退伍給付5萬元,而被排除納入國民年金保險的保障範圍,使得他的老年生活缺乏基本保障。

政府為了考量類似情形之民眾因早年僅領取微薄軍保退伍給付或公教保養老給付而被排除納入國保,於今年7月1日修正放寬納保資格,只要是一次性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軍保退伍給付、公教保養老給付且「年資合併未達15年」或「金額未達50萬元」者,將重新納入國民年金的保障範圍,並追溯自97年10月1日生效。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本縣約有6,000人符合放寬追溯納保資格而成為國保的被保險人,而因勞保局須補收追溯納保期間的保險費,以王伯伯為例,必須補繳97年10月至99年9月共計24個月(16,176元)的國民年金保險費,為考量被保險人需一次補繳較多月份之保險費用,故民眾如屬於經濟弱勢家庭者,可在101年2月29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的國民年金人員洽詢申請保費補助,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政府補助保費將由原來的40%提高到55%或70%,並可追溯至97年10月1日起生效,如超過101年2月29日後提出申請通過者,則只能自申請當月起提高政府補助保險費之比率。

上傳時間:2011-11-18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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