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竹崎分局長馬新民日前接獲情資在山區聞有槍響恐危及治安,馬分局長很重視此線報,即指示警備隊隊長全力查緝,警備隊隊長林献堂遂開始派員對該處實施監控,在經過蒐證後見時機成熟乃於本11月15日向地方法院申請蒐索票前往執行蒐索,結果在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村羅姓原住民男子住宅,查獲屋內藏有自製獵槍一把、制式霰彈子彈7顆等証物,羅嫌供認其持有不諱,全案依法移送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治安為警察責無旁貸的職責,槍枝犯罪對於民眾影響甚巨,且常衍生嚴重暴力犯罪,也是警方加強查察取締偵辦之重點工作。
警方表示,本案得以順利當場查獲羅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全歸功於竹崎分局長馬新民情報靈通,俗語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為」,希望不法之徒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