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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花蓮縣地方機關巡察受理人民陳情
2011
11/15
21:01
天眼日報記者
胡弘吉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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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5 21:01
天眼日報記者 胡弘吉 花蓮縣 報導

監察院監察委員100年度地方機關巡察第12組第1次巡察,由監察委員洪德旋、吳豐山率領,將於100年11月29日(星期二)前來花蓮縣巡察,當日下午13時30分至15時,在縣政府第一會議室受理人民陳情。欲向監委陳情民眾,自即日起可先以電話(洽詢電話:8228229陳小姐)或親至縣府行政暨研考處研展企劃科預約登記安排。

縣府行政暨研考處表示,陳情民眾請先備妥陳訴書及相關書面資料(詳細寫明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如何違法失職的事實及檢附有關證據資料,並請寫明真實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電話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如為法人或團體,並須寫明名稱、所在地及負責人姓名、登記證字號。相關填寫事項可至中華民國監察院網站http://www.cy.gov.tw/form_download.asp下載陳訴書範例。

當日受理程序將由縣府人員依登記順序編號引導向監察委員陳情,希望有意陳情之民眾把握機會前往。

上傳時間:2011-11-15 21:0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胡弘吉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