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小港分局大林派出所副所長劉哲宏、警員林奇楠,於100年11月4日,途經沿海三路26-3號前發現有名老翁(林00、30年次),深夜獨自牽著一輛腳踏車,沿北上機車道行走,二員即下車詢問,發現該腳踏車鍊條已斷掉損壞,無法騎乘,且在詢問過程中,發現老翁似乎精神有異,因時值深夜,且該路段大型車輛頗多,惟恐發生意外,乃先行將老翁帶返所查證身分;老翁始終無法對自己的身分資料清楚講出,只能依稀記得家中電話,二員多次拼湊電話號碼,終於聯絡到老翁家屬,始知其身分,家屬告知老翁已離家超過一日了,也已至鳳山分局報案協尋了,於是二員先行在派出所辦理撤銷協尋,並與家屬聯絡在五甲派出所見面,於是以巡邏車護送至五甲派出所,當家屬見到老翁後如釋重負,當場淚流滿面,並要包3,000元紅包答謝禮金予二員,惟當場被二員婉拒,直說「此乃警察份內之工作,且為民服務係警察之職責,不用如此客氣」,讓家屬直呼警察真是人民之保姆,並讚許劉、林二員工作態度認真、為民服務熱忱,在頻頻感謝之後才離去。
分局長呂玉川於分局11月份擴大聯合勤教時間將予以公開表揚劉、林二員並製作榮譽狀,同時頒贈圖書禮券500元,以作為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