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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網咖無錢花用,專搶婦女皮包
2011
11/04
21:32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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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4 21:32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有搶奪、毒品、竊盜前科之男子陸○全(71年次、住高雄市)自今年10月底開始在前鎮區、苓雅區一帶先竊取機車做為犯案工具,並分別在高雄市苓雅、前鎮、鳳山與大寮等地區,專找落單女子為下手對象,以尾隨方式搶奪被害女子之皮包財物,使得獨自行走在路上的女子人人自危,危害社會治安甚鉅。林園分局警方循線於陸嫌藏匿的網咖內將其查獲到案,初步清查出涉及5件搶案,由專案小組擴大偵辦中。

林園警察分局所轄於上個月30日11時許,有一名劉姓被害人騎乘機車在大寮區仁勇路上,遭一名著暗色上衣、黑色休閒褲、戴半罩式灰色安全帽、騎乘車號不詳白色機車之歹徒由其後方靠近搶奪其腳踏板上之咖啡色手提包,得逞後往內坑路方向逃逸。案發後分局長戴誠兵指示所屬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務必於最短時間內將歹徒緝獲到案,還給市民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經專案小組擴大調閱各路口監視器,並清查歹徒逃逸路線之所有可疑人車,分析比對後,查出搶嫌做案騎乘之車輛係於10月30日在高雄市前鎮區草衙里和昌街所行竊的,再調閱行竊地之監視錄影畫面發現與搶嫌為同一人,並於機車遭竊地附近做地毯式查訪,在一家網咖調閱監視器時,發現陸嫌影像與犯嫌之所穿著衣褲皆相同,分析歹徒可能為當地轄區治安顧慮人口,經與前鎮分局聯繫由檔案資料鎖定陸嫌犯案。林園分局偵查隊隨即於陸嫌家中埋伏,但陸嫌均未返家,研判犯嫌有出入網咖習性,循線於11月3日凌晨3時許,在前鎮區一家中日網咖將陸嫌查獲到案,並帶同警方前往取出被害人被搶之皮包、手機與作案機車等證物,並對陸嫌所涉及多件搶案與機車竊案詳細追查。

據調查陸嫌因沉迷網咖,曾盜領母親辛苦打零工所存之新台幣25000元後不敢回家,為籌措歸還母親的錢財,不惜鋌而走險下手行搶單身女子的皮包財物。而陸嫌每次作案均先行竊盜機車做為犯案交通工具,且每次行搶完畢即將偷竊機車丟棄,絕不使用第二次,藉以躲避警方查緝,行搶所得贓款均在網咖玩樂及住宿旅館花費殆盡。

上傳時間:2011-11-04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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