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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交警熱心解說 保障車禍當事人權益
2011
11/03
20:46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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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3 20:46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日前屏東市發生一件交通事故,一位行人韓小姐於屏東市忠孝路與金城街口停等紅燈時遭後方車輛追撞,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員警黃昇華到場後,隨即對現場跡證加以測繪,並對雙方加以解說交通事故當事人權益,韓小姐為感謝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處理員警之熱忱與細心,特別寫了感謝信對黃昇華致上謝意。

交通事故總是在不可預期情況下發生,所以對當事人而言容易陷入慌張情境中,交通隊交安組組長陳柏年表示,發生交通事故後,除先通知警察機關處理外,後續可能需要面對行政、民事、刑事等「3種責任」,也可以向警察機關申請現場圖、現場相片、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等「3種圖表」以及可以透過和解、調解、訴訟等「3種途徑」來解決當事人間的紛爭,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稱之為「交通事故333」,如有相關疑問,可直接撥打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免付費電話0800-033-110(或08-7533110)諮詢。

上傳時間:2011-11-03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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