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0年1月~9月接獲露天燃燒陳情案件共219件,大部分為居民就地焚燒垃圾或樹枝廢棄物,所造成之空氣污染,對人體呼吸器官、眼睛恐產生不適及危害,呼籲民眾勿露天焚燒廢棄物。
環保局已不定期到各區進行稽查,如查獲露天燃燒行為且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影響居住環境,將立即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範,處行為人新台幣五千元以上至十萬元以下罰鍰,若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者,則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至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今年度已針對露天燃燒告發處分3件,環保局再次呼籲民眾多加注意,以免觸法又傷財。
任意露天燃燒廢棄物會排出粒狀及氣狀污染物質,諸如懸浮微粒、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氮氧化物、酸性氣體等空氣污染物,影響身體健康及造成空氣品質惡化,尤其農業廢棄物燃燒造成的懸浮微粒等粒狀污染物,若長期吸入,污染粒子對上呼吸道粘膜產生刺激,致使鼻腔粘膜機能持續亢進,而使粘膜腫脹發生肥大性鼻炎,進而降低呼吸器官正常防禦功能並喪失清除功能,造成氣管及支氣管相關病變,又如多環芳香碳氫化合物更具致癌毒性,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
環保局局長張皇珍指出,直接燃燒除了污染空氣,又會觸法也浪費有效資源,反而得不償失。市府一向努力打造低碳家園,以「低碳臺南•移居好遊賞」為願景。希望大家一起來維護臺南的好形象,提醒您如果有樹枝或垃圾廢棄物,可以通報轄區公所清潔隊清運處理,千萬不要就地燃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