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表示,位於虎尾鎮惠來里一家塑膠製品工廠,於昨日下午二時二十八分發生火災,起火點為工廠外之塑(橡)膠泡棉堆置區。由於該廠為製造塑(橡)膠製品,堆置之塑膠泡棉及半成品皆為易燃物,因此大火迅速發生現場產生大量濃煙。中區毒災應變隊與環保局立即抵達現場,毒災隊隨即進行現場空氣污染監測作業,初步監測結果不含毒性化學物質;環保局亦於下午四時在廠區外下風處以鋼瓶採集空氣樣品、派遣監測車進行後續空氣品質監測,並通報下風處鄰里居民盡量緊閉門窗作好個人防護。
消防局於二時三十六分抵達,現場已獲得初步控制,但現場仍有零星餘火悶燒由消防局持續滅火。環保局指出,該廠經本局廢棄物管理科查察廢塑膠再利用之行為未經核准而為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逕行告發處分;另該廠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規定造成空氣污染,將再依同法第60條逕行告發,並呼籲下風處居民,若有污染情形發生,民眾應以拍照、蒐集落塵等方式保留證據,作為後續公害糾紛調解求償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