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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環保局召開柴油車管制宣導說明會
2011
10/30
20:35
天眼日報記者
胡弘吉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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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0 20:35
天眼日報記者 胡弘吉 花蓮縣 報導

圖:花蓮南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辦理「柴油車管制宣導說明會」(記者胡弘吉攝)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為了提升縣內柴油車業者對於現行法規及相關管制措施的瞭解程度,避免成為人人喊打的烏賊車而誤觸法規招致罰款,昨日邀請縣轄內公務機關、柴油車客、貨運業者及各鄉、鎮公所等27單位,於花蓮南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辦理「柴油車管制宣導說明會」。

近年來,由於經濟之快速成長與國民所得大幅提昇,機動車輛數目大幅增加,不僅造成嚴重的交通問題,且排放大量的空氣污染物,嚴重影響民眾健康及生活品質,據調查,各種空氣污染物排放總量中,87.8%是來自移動污染源,其中粒狀污染物之主要污染來源則為柴油車,柴油車主要用途為載客或載貨使用,故大都為高排氣量的大型車輛,其所帶來的粒狀污染物不容小覷,有鑑於此,環保署已於民國95年10月1日起實施柴油車第4期排放標準,更嚴格的第5期排放標準也將於101年實施,100年7月1日更將油品硫含量由50ppm加嚴至10ppm,因此,本次說明會特別邀請環保署-張和中環境技術師於會中說明柴油車最新法規及宣導『主動到檢』及『自主管理』的意義及加入後的優惠措施,促使大客、貨運業者配合。

環保局賴局長鴻銘表示,為改善柴油車輛排煙之不良觀感,故推動「主動到檢」及「自主管理」專案服務,希望促使業者對所屬柴油車輛能主動針對排煙情況進行確認及必要之改善措施,若檢驗不合格者是不會受到告發處分的,僅需完成後續改善即可,而檢測合格者憑檢測結果表於本縣可享至少3個月內免除稽查的好處,除能有效減少被稽查的頻率,亦可確保所屬車隊的排煙品質,進而提升企業形象,另為有效減少能源消耗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也期望業者能落實停車熄火政策及使用低污染車輛,以達成低碳樂活好家園;健康美麗新花蓮的目標。

環保局也請車主注意,依照空氣污染防制法,柴油車輛排煙經檢驗不合格者,可處新台幣3,000至20,000元罰鍰,故希望車主平時需多注意車輛維修與保養,並養成良好的駕駛及停車熄火習慣,才不會成為人人厭惡的烏賊車,未來該局也將持續執行柴油車的各項管制作業及宣導工作,若民眾發現烏賊車,並拍下遠、中、近三張不同距離的烏賊車照片,清晰顯示該烏賊車嚴重污染情形,並提供發現日期、時間及地點,且經環保局認定有汙染之虞者,每件可獲得300元獎勵金,亦可撥打環保局24小時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客服專線03-8233131或上環保局網站www.hlepb.gov.tw檢舉。

上傳時間:2011-10-30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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