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勤指中心值勤員潘隆恩,於100年10月27日深夜02時30分許,接獲通報稱住在頭份鎮後庄里12鄰一名陳姓男子,與妻子因細故發生爭吵,負氣駕駛黑色自小客車離家出走,又打電話回家告訴妻子說要自殺,就將電話掛上。阮姓妻子非常緊張,報案請求警方協尋。
潘員立即通報竹南派出所擔服02-04時巡邏勤務員警賴文華、羅子祺。賴員等2人根據陳姓男子最後手機發話地點近竹南鎮新南里,研判他應該還在附近,遂在竹南鎮運動公園周邊做地毯式的找尋,終於在某汽車旅館尋獲陳姓男子在旅館內休息,馬上通知家屬到場,結束一場虛驚。
竹南派出所警員賴文華、羅子祺等2人本著愛民親民的同理心,樂於助人的積極有效作為,實為警界之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