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日前辦理100年度各鄉市推行公共造產平時輔導,計輔導8項公共造產事業,包括:馬公市公共造產文澳商場、通梁旅客服務中心、西嶼西臺、外垵公有零售市場、西嶼第五公墓納骨堂、七美人塚風景區、七美鄉旅客服務中心、七美鄉公有零售市場。
內政部為鼓勵地方政府興辦公共造產事業,提升經營績效,以確保公共造產得以永續經營,達到充裕地方自治財源,依「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及「公共造產績效考核要點」等規定,辦理公共造產工作競賽,獎勵績優單位,激勵工作士氣,以致力拓展地方自治財源,達到自給自足的目的。
落實地方自治工作,須有健全的財政做基礎,以積極方式開拓自有財源;而公共造產主要目的就在於鼓勵地方利用當地環境資源及特色來從事各項經濟生產事業,藉以創造地方財富並將其所得收益用以發展地方建設,故辦理公共造產事業乃為開創自治財源重要途徑。
民政處表示,藉由本次結合各相關單位組成輔導小組,進行輔導工作,提出建議改善事項,作為鄉市經營公共造產之參考。並向內政部申請增加、改善或變更設備之補助金。同時,興辦之公共造產,績效卓著者,參加工作競賽,爭取獎勵金。以開拓地方自有財源,達永續經營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