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有如馬路上的一顆不定時炸彈,直接威脅民眾生命、生體、財產的安全,並嚴重危害與衝擊家庭的存在,為有效遏制酒駕歪風,警察局及鳳山分局10月份除動員所屬警力規劃10次以上專案勤務,並持續擴大執行威力取締外,另100年10月23、26日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將於酒後易肇事路段鳳頂路、國泰路、青年路、光復路、五甲路、保泰路、鳳松路、中山東路、建國路執行全國性擴大取締酒醉駕車的專案勤務,以防杜酒駕肇事的發生,幫助民眾養成「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良好習慣。
鳳山分局本(100)年9月份計規劃10次取締酒醉駕車勤務,動員分局警力302人,攔檢盤查汽、機車173件,實施酒測76件,口頭宣導與勸導酒後勿開車73件,共取締酒後駕車違規95件95人、並將涉嫌人依刑法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73件73人。
「交通安全」是用路人唯一回家最近的路,每一件酒駕肇事案件,不但造成自己與家人終身的遺憾,更促成社會成本難以計數的損失,有時亦會帶來無辜第三者的損傷,真是損人不利己,誠懇呼籲大家除珍惜自己的交安外,更要關懷他人的無價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