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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長傅崐萁親自表揚100年度模範公務人員
2011
10/18
21:12
天眼日報記者
古惠英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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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8 21:12
天眼日報記者 古惠英 花蓮縣 報導

 

為提昇公務人員品德修養、鼓勵工作意願,花蓮縣政府昨日中午特別舉辦「100年模範公務人員表揚典禮」,由縣長傅崐萁親自主持,除公開表揚獲選的6名模範公務人員外,並頒發獎金5萬元及獎狀,另核給公假5天,期望以實質的獎勵方式,來激勵同仁工作潛能,提高為民服務品質及工作績效。

今(100)年度模範公務人員則由各機關單位推薦眾多人選中進行審查,共計有6名得獎者脫穎而出,分別為本府地政處處長陳聰慧、社會處科長藍玉英、建設處科長盧孟嘉、本縣地方稅務局股長蔡惠絨、本縣消防局副局長林建億、本縣環境保護局技士林蔡毓。

傅縣長表示,昨天所表揚的六位模範公務人員代表縣府七千多位員工為推展縣務,以苦勞精神來為35萬花蓮鄉親服務打拼,同時,也希望全縣鄉親們以支持、愛護的公務人員心支持縣府團隊,目前縣府正積極推動路平計畫,另外,在公共造產方面,縣府將於明(101)年度首度配合檢調單位合作,以一條鞭來作業全面把關,以防止黑道違法綁標或貪污行為,希望用最低的成本達到優良品質,這項工作成為全國各縣市前所未見的艱困任務。

人事處長李訓勇表示,今年6名得獎者在工作領域上之優異表現,因服務單位性質而有所不同,有對各自主辦之業務精心企劃,研發提出具體有效方案;有為執行重要政策,不畏艱難,圓滿完成任務;更有得獎者致力於簡化工作流程,節省人力經費…等,事蹟均屬卓越,可為本縣各機關公務人員之典範。

李訓勇處長指出,花蓮縣政府模範公務人員表揚,是縣府暨所屬機關公務人員的最高榮譽,乃依據花蓮縣政府於83年訂定「獎勵績優人員實施要點」,藉以選拔出機關模範公務人員。自實施該獎勵制度以來,總共選拔出111名績優人員,其中更有7人獲選為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11人獲選為台灣省模範公務人員之殊榮。

上傳時間:2011-10-18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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